彭宇案的法官王浩怎么样了 案件翻案了吗
二十六岁小伙扶老,法院呢竟然判小伙赔付六万元。十月二十日,南京六十四岁的徐寿兰老太下公交车时摔倒,时年二十六岁的彭宇将其扶起,垫付了两百块钱。
事后徐寿兰呢把彭宇告上了法庭,关在法庭上说了。听中外的话。老太,六万元。无奈搬家。十公里远的鼓楼区一江门街道办,它甚至呢连街道办的办公室都不能去,而是直接到离街道办三公里,一个叫做一江门的司法所。这件事过去十五年了,大家怎么看呢?
南京彭宇案
2006年11月20日早晨, 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
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。人来人往中,老太被撞
倒摔成了骨折,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,医药费花了不
少。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,老太告到
法院索赔13万多元。
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,鼓楼区法院-审宣判。法
院认为,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:
1.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
2.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
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。按照公平的原则,
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因此,判
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%,共45876.6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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